机动车灯光使用知多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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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上的灯光,不仅是为了照明,也是一种信号装置,可以向其他交通参与者传递有关信息,起到信号的作用。使用灯光的规定有:   
  一、机动车向左转弯、向左变更车道、准备超车、驶离停车地点或者调头时,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。
  二、机动车向右转弯、向右变更车道、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时、靠路边停车时,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。
  三、机动车夜间在道路照明良好的情况下,需开防眩目近光灯、示廓灯和后位灯。
  四、通过村庄、急弯、坡路、桥梁、人行横道、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时,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。
  五、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,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。
  六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,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,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。
  七、同方向行驶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,不得使用远光灯。
  八、车主切勿擅自改装高亮度前照灯,以免因灯光剌眼而影响他人的行车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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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流金水月 (2008-8-19 08:35:31)

    要学习~